今天是:

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2018年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3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开展2018年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自治区环保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重点围绕《2018年度全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蓝天碧水办〔2018〕35号)、《宁夏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2016〕108号)以及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专项行动设定申报项目。申请的项目应属于以应用推广为目标的研究。申报项目应避免与当前国家各类科技计划、自治区科技计划重复。

(二)研究内容。

1.大气污染防治方向。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及恶臭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研究;臭氧污染治理技术研究;臭氧污染形成机理(成因)及污染防治(控制)对策研究;VOCs污染治理及减排技术应用研究;地级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指标体系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长效机制研究;其他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控制对策研究。

2.水体污染防治方向。宁夏茹河、葫芦河等重点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技术及控制对策研究;宁夏地方水环境高浓度氟、硒分布特征,成因及影响机理研究;宁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高硒离子成因分析研究;宁夏主要流域地质环境和水环境本底值水质研究;黄河流域宁夏段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黄河流域宁夏段水环境功能区划研究。

3.固废污染防治方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处置利用途径及固废环境承载力研究;宁东煤制油废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承担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自治区级科研项目的综合能力,鼓励优势单位进行产学研用组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同期只能主持一个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并且过去三年没有科研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二)为保证项目的入选,项目申请者应认真研究2018年度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指南,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并认真填写《宁夏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编制详细的项目申请资金预算书和预算说明,申请书和项目申请资金预算及预算说明书要按规定的格式打印,通过所在单位报送,个人直接申报不予受理。

(三)请项目申请单位按2018年度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科研项目指南,指导和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特别是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并将申报项目汇总后(附电子版),统一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实施方案等在区环境保护网站http://www.nxep.gov.cn下载),一式3份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送科技处805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申报者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bzc123@126.com

联系人: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 陈曦, 电话:0951-5160971(传真)

科技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