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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社科规划管理工作,提高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完成效率,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2013年立项项目作撤项处理。我校即日起冻结项目已拨剩余经费,在30日内退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并按要求填写《自治区社科规划撤项处理项目退回已拨剩余经费回执》。被撤项的项目主持人五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从2018年开始,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进一步加大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的清理力度。具体安排如下: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年6月19日,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年7月9日。各项目主持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至社会科学管理科。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请各责任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个项目主持人。

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对本单位自治区社科规划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提交高质量成果。

科技处

2017年6月1日

附:1、2014年立项的至今未提交结项材料项目名单

2、2015年立项的未提交结项材料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