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自治区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国科办函政〔2018〕141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是2016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6.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二、推荐方式
1.各市科技局及有关单位对科普作品进行评议,形成优秀科普作品3-5部推荐名单,推荐单位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创新体系建设处,同时提交《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和作品5份(套),推荐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2.推荐单位认真填写《通知》附件材料《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并按2018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准备相关信息,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3.推荐截止日期:2018年6月28日。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
联 系 人: 高雪芹
联系电话:0951-2061884(6884)
电子信箱:306098639@qq.com
附件:1.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
2.2018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
科技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