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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引才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2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宁组发〔2018〕5号)要求,做好全职引进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申报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地方特色和学科优势,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

二、选题要求

将全职引进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纳入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重点项目管理。申报项目要围绕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来确定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现实性和针对性、对决策咨询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全校引进的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规定的A、B、C、D、E类人才(名录附后),及在此期间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3.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项目申报。待在研项目结项后(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社科规划项目(引才专项);2018年没有在研项目,且本人未在申报期限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不可申报下一年度引才专项资助。

4.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四、具体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1)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和《活页》一式6份;(2)电子版的《申请书》《活页》《汇总表》;(3)本单位科研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1份。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2.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宁夏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skghb.nxnews.cn)。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后,报送我处。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3.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8月9日止。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的电子邮箱:kjc_shk@nxu.edu.cn;办公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805。

联系人:史小娟 任迎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4.申请人资格条件由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不予受理。如有违反,将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责任。

附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名录

科技处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