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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6    点击数:

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宣发〔2019〕41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具体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注重人选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严格选才标准,坚持重品行、重业绩,将人选的研究水平、业绩贡献和发展潜能作为人才遴选的重要条件,切实把好质量关。

2. 各单位推选的领军人才和青年托举人才人选需经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推荐的领军人才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青年托举人才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倾斜。

3. 符合条件的人选需上报的材料包括: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申报表(一式3份)、佐证或附件材料(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4. 各单位需将拟推荐人选的材料纸质版于5月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综合信息科(贺兰山校区德勤楼9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6312758@qq.com

联系人:苌 虹

联系电话:2061884(6884) 13519508242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 领军人才文件依据、基本信息表及申报书

3. 青年托举人才文件依据、基本信息表及申报书

科学技术处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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