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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引才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5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区工程",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宁组发〔2018〕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就组织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引才专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2018年6月30日至2019年4月10日期间,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规定的A、B、C、D、E类人才(具体分类见附件),及在此期间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申请。

3.正在主持国家、自治区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项目的申报。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以项目验收合格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可在下一年度申报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引才专项)。

4.上一年度符合申报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引才专项),因主持国家、自治区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而未申报,本年度主持项目验收合格的人员。

二、申报方式

1.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s://gl.nxinfo.org.cn)进行网上填写并提交申报书。按格式要求在线填写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引才专项)申报书。

2.企业引进人才提供和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

3.自主创业人才需上传营业执照、单位注册机构编制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

4.其他引进人才,由人才引进单位审核并上传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网上申报流程请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https://gl.nxinfo.org.cn)。

2.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系统审核推荐,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3.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1.各级申报单位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资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给予通报。

3.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自治区人才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4.联系人:

科技厅业务咨询:郭新富0951—5032671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施老师 0951-5011204

科技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