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在中色(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召开的“宁夏大学*中色(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合作基金项目总结验收会”上,由我校专家主持、双方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的首批4个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我校科技服务自治区重点行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色(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李春光副总经理、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王战宏副院长,我校许兴副校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刘成敏主任,各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色(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科技部罗文主任主持。
会上,罗文主任首先对宁夏大学和东方集团公司合作进展情况做了简要介绍,重点做了合作基金实施情况的汇报。2006年,为充分发挥宁夏大学的人才、学科齐全与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科技与产业化优势,积极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服务,经过多次沟通和调研,双方在全区首次设立了“高校+重点企业科技合作基金”,签署了合作协议,成立了“合作基金委员会”,由东方集团公司根据自身技术创新需求提出指南,宁夏大学进行项目招标,共同组织科技人员进行联合攻关。2007年1月,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首批9个题目进行了充分质疑、论证,最后确定了“铸态铍铝合金的强化技术及应用基础研究”、“Nb-Ti-Al合金成份设计、冶炼与微观组织分析”等4个项目开展合作研究。3年来,在东方集团公司和宁夏大学领导高度重视,所属科技部和科技处通力合作,对首批项目的研发过程倾注了大量心血,为项目成果的早日产出和产业化作出了最大努力。目前,首批项目大部分研究已进入收尾阶段,个别项目研究展示出广阔的应用前景和明显的经济效益。
之后,由校企双方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听取了各课题组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其中,由化学化工学院龚波林教授主持的“浆料用树脂合成及改性研究”项目,通过对比7种原料对氯醋树脂的改性实验,筛选出导电性强、弯折度高的原料,初步解决了企业生产技术难题;“仲钨酸铵制备的工艺研究及下游产品研制”由天然气转化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杨天林教授主持,项目提出的黑钨矿制备仲钨酸铵的工艺路线和操作过程已被东方集团公司采用,部分技术被作为储备,为下一步研究和产业化实施打下了基础。
验收组经过审查项目相关材料、质疑和评议后认为:各项目均依据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生产特点进行了研究,实施进度科学,经费使用合理,研究水平高,创新点突出,应用性强,实现了项目计划任务书和合同书提出的目标,部分项目应用取得明显效益,在服务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解决生产技术瓶颈和技术储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许兴副校长对东方集团公司对宁夏大学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宁夏大学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以来,将服务地方作为学校持续发展的重要源泉,给予了高度重视。东方集团是区内重要的高科技大型骨干企业,在技术和设备方面有着很高的水平和丰厚的储备,是宁夏大学科技服务地方的重要目标企业,也是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首批合作基金项目通过验收为今后双方的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以此为契机,通过优势互补,创新校企产学研合作模式,双方应继续深挖与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密切结合的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学科、学位点和博士后流动站、院士工作站等合作优势资源,突出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特色,依托合作基金,开展更加深入的科技创新合作。
李春光副总经理指出,3年来,在双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基金委员会,特别是各课题组的坦诚合作下,从宁夏大学相关实验室到东方集团公司生产一线,项目扎根企业实际需求,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效果,为企业突破技术难题和实现规模化生产做出了贡献。他建议,对其中部分应用前景广阔、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东方集团将继续给予资助和支持,力争在下一阶段取得突破性进展。他表示,今后双方合作基金实施的思路不变,要进一步在合作研究、人才培养,特别是如何兼顾企业的新产品和产业化需求与高校理论研究,以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校企共享方面,再思考、再探讨、再深挖,拿出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合作机制,为构建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开拓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