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充分利用人才、项目、成果积极开展服务“三农”工作,取得了很好地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地方新农村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解和掌握我校开展相关工作的具体情况,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制订激励政策提供依据,请各单位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社会服务处。
一、材料要求
(一)服务地点:必须是在宁夏固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宁夏旱作节水高效农业科技园区两个国家园区以及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同心县、海原县、盐池县、红寺堡区、沙坡头区、中宁县、灵武市、兴庆区、平罗县等14个县(区)开展的农业服务工作
(二)服务类别:包括扶贫指导、涉农项目实施执行、科技培训、科技咨询、成果转化及应用。
(三)报送材料人员:自治区科技扶贫指导员、自治区科技特派员以及主持各级各类涉农项目(包括横向项目)教学、科研人员并在上述地点开展科研和服务的项目主持人及课题组人员(限报前五位)。
二、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报送纸质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2014年12月29日17:00前
(三)报送地点:校本部A区九楼905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樊新刚 2061049(内线6049)
(五)电子邮件:fanxg@nxu.edu.cn
三、附件:科技服务“三农”相关信息登记表
社会服务处 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