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健康发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团队的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评促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三年一评价”的规定,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自治区第一批15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对科技创新团队进行奖励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可从科技厅网站下载)的要求,撰写《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自评估报告》,并填报相关表格;
2、填写科技创新团队近三年运行情况统计表;
3、科技创新团队近三年创新成果及成效明细表;
4、科技创新团队自评估报告证明材料;
二、报送要求
自评估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近三年运行情况统计表与近三年成效明细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并将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nxscl_cui@163.com。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15年4月1日前报送。
联系人:崔 雷 0951-5028273
李金芝 0951-503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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