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根据国知发管函字[2014]7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筛选优质项目,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5个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报项目和2个外观设计专利申报项目参加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评选。
二、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重点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专利质量优秀的项目。
1.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获得中国专利奖。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参评项目材料(申报书和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的扫描材料)的电子件;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电子版申报书为word2003文档格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后未更改格式,以“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作为文件名。
参评材料请于2015年3月16日前发送至kjc_kfk@nxu.edu.cn。
国知发管函字[2014]7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文件,及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等材料表格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中国专利奖专题专栏下载(http://www.sipo.gov.cn/ztzl/ndcs/zgzlj/).
特此通知。
社会服务处
2015年3月9日
联系人:戴晓琳
电 话:2061049 6049(内线)
E-mail:kjc_kfk@n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