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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财政资助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2    点击数:

各学院、各科研机构及项目负责人:

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协商,对自治区财政资助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做如下处理:

一、2013年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两年未动用的,建议在4月20日之前支出部分科研经费,否则财政厅将收回;2014年立项科研项目,经费已到位的,建议尽快安排支出。

二、2014年之前(含2014年)已经结题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在4月20日之前必须支完,否则财政厅将收回。

三、附件中所有在研项目均制定经费年度支出计划清单,于4月17日之前报科技处综合信息科(A区主楼814室),请严格按项目计划日期列支。

联系人:梁滨

联系电话:2061884

附件1: 宁夏大学截至2014年年底自治区资助项目财政拨资金结余情况一览表

附件2: 2013-2014区自然基金及高校项目名单

附件3: 2013年第二批科技攻关项目名单

计划财务处 科学技术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