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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夏第十二届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统计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统计科研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不断推进统计理论、方法制度创新和统计学科建设,宁夏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宁夏统计学会决定开展全区第十二届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项目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统计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统计基础理论研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经济应用研究、统计信息技术研究及统计工作研究等方面的内容,分为研究课题、专著、学术论文、信息技术和统计科普读物五类。研究课题须在国家、自治区、地级市有关部门立项并已完成的课题和自治区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招标、自立并已完成的课题;专著须正式出版(不包括内部教材和论文汇编);学术论文须正式发表(公开刊物印发或自治区级内部刊物印发);统计教材和软件等均可参加评选,软件须经过相应的专门机构专家测评和鉴定。

二、评奖项目及标准

本次成果评选分五个类别进行评选。即:课题类、专著类、论文类、信息技术类和统计科普类,并分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和奖金,作品编入《宁夏第十二届统计科研优秀成果集》。

评奖标准:

一等奖:选题具有开拓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程度的创见,有较大的学术或应用价值,在国内或区内同类研究成果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选题具有重要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新的观点或创见,具有较高的学术及实际应用价值,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应用部门得到较高的评价。

三等奖:在理论和方法上有一定的见解,对解决理论或实际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学术理论界和实际应用部门受到好评。

三、报送要求

(一)课题申报一般不超过7人,论文一般不超过3人。一位作者作为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但可作为参研人申报其他成果。

(二)项目的申报采取申请人报送材料至各相关单位的方式进行。各类参评项目均应按要求填写《宁夏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均随材料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稿可在宁夏统计信息网http://10.64.9.28/直接下载。

(三)注释、引文出处和参考文献均采用“脚注”(页末注)。顺序采用注:①、②、③……。

(四)各申报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申报书

——课题、专著、论文、信息技术、统计科普读物的原件

——学术水平证明(刊登论文的公开刊物或自治区级内部刊物)

以上材料须原件1份(获奖证书除外)。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15年5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校本部A区主楼807

联系人及电话:史小娟 任迎 2061050(内线6050)

电子邮箱:kjc_shk@nxu.edu.cn

科 技 处

2015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宁夏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doc

第十二届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