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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支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8    点击数: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学校计财处相关财务制度要求,2012年博士科研启动金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列支完毕,其中23名引进博士必须按照《宁夏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任务书》要求,办理结题验收手续。凡在规定日期内未列支完毕的项目经费学校将收回统筹使用,未按规定结题的引进博士,将不得申报其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2013年和2014年博士科研启动金,请各相关负责人按照学校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时使用经费,相关成果必须标注资助项目名称。

请各单位领导特别是项目负责人认真对待,避免不良后果。

科技处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