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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5]46号)要求,现就我区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仍采取推荐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两种方式。今年分配我区的推荐指标数为: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

二、推荐的项目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励评审。

五、申报者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拟推荐项目名称、项目完成人及项目简介(含创新点)直接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查阅(http://www.nosta.gov.cn)。

联 系 人:荀晓赟 张海东

联系电话:0951-5032628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