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区农牧厅根据2015年度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工作安排,下达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宁夏农业经济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参考课题
2015年共确定21个方面的题目作为研究参考课题,将通过公开遴选的形式从中优选出15个左右正式确定为2015年度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支持课题。对选定的课题根据研究任务难易程度,每个课题给予研究工作经费6—10万元。具体研究参考课题如下:
1、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2、我区农村土地规范有序适度流转问题研究
3、我区土地流转中工商资本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风险防范问题研究
5、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扶持方式创新研究
6、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机制研究
7、宁夏草原退牧还草工程效益评估研究
8、新常态下推进我区肉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
9、宁夏渔业资源现状与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对策研究
10、我区农业展会经济发展研究
11、我区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研究
12、我区政府引导基金的农业产业发展机制研究
13、宁夏农产品加工与流通问题研究
14、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整合推进研究
15、推进我区农业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的路径研究
16、加快实施我区互联网+农业的对策研究
17、我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对策研究
18、新常态下加快构建我区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对策研究
19、加快我区农业招商引资对策研究
20、“一带一路”下我区农业“走出去”对策研究
21、新常态下我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对策研究
二、申报要求
1.凡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参与,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参加招标。申请人申请的选题必须在招标范围内,不接受超范围或自主选题。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人选,并签订课题研究任务书。
2.课题研究要突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实证调查为主要手段。研究结论和建议,要求以小见大,既有解决当前问题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又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
3.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除了个别有特殊原因的,均以2016年6月30日为限。无特殊原因超过时限提交研究报告的课题承担人,取消今后3年内申请课题的资格。
4.课题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高级职称,或者大学毕业工作满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3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1年的研究、教学、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不具备上述职称或工作年限规定的,但在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人员,也可提出申请。
(2)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3)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
5.申请人要真实填写《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申请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请于2015年12月5日之前提交《课题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科技处自然科。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提交到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协调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农牧厅农村经营管理与法规处)。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自然科:田真,胡海英
电话:0951-2061351
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农牧厅农村经营管理与法规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750002)
联系人:鲍小明
联系电话:0951—5169860(传真)
电子信箱:nmtfgch@163.com
附件:2015年度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