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相关规定,2015年度我校立项的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宁夏科技支撑软科学项目、宁夏高校科学研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均须项目承担单位配套一定比例经费(具体立项项目及配套经费详见附表)。现就配套经费使用、项目研究成果要求做以下说明。
1.配套经费下达后,归集到各项目相应账户,学校不再提取管理费,经费管理与使用按照相应项目经费管理和学校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2.2015年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研究成果要求至少发表3篇一级学报(宁夏大学科研与成果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奖励期刊)以上期刊论文。结题验收等同于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验收申请表、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财务自评估报告等材料,具体要求请登陆宁夏科技厅网站,在下载专区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成果(应用技术研发类)鉴定材料”“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成果(软科学类)鉴定材料”等模板,按要求填报。往年立项现在研的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其结题均须按照此要求执行。
3.宁夏高校科学研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宁夏科技支撑软科学项目结题方式不变,项目研究成果按照2015年申报通知中相关要求执行。
特此说明。
科技处
2015年12月25日
附表:2015年度需配套经费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