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提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要求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应每年组织对本校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年度考核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为做好实验室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填写请参照附件模板,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度考核报告是实验室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实验室高度重视、如实填写。
3.各重点实验室须将年度考核报告一份,并提供相关成果支撑材料,于3月24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综合科81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xueqin@nxu.edu.cn.
4.年度考核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需在实验室网站公开,供同行学习、社会监督,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科研平台栏目中提交年度考核报告。
5.实验室产生的重大科研成果或取得的重要科技进展,应及时通过实验室网站和其他渠道进行宣传,也可以简报形式(电子版)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司,报送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人:高雪芹
联系电话:2061884(6884)
附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