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下达了《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2016年补充项目及2017年储备项目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宁科社字[2012]1号)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宁科社字[2012]1号)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面向基层,在县(市、区)示范应用当地急需的综合集成技术,推广普及社会发展领域自有或引进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切实改善百姓生活。
2、每个项目需有2个以上承担单位参与实施,牵头单位必须是宁夏境内单位,且至少有一个属本县域单位,鼓励与区外单位联合申报。
3、具体申报要求见《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宁科社字[2012]1号)。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惠民)》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4、在研的自治区两个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请有意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16年6月2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与《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件附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自然科,审核盖章后再报送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社发处:成蕾 0951-5032412 nxsfc@163.com
科技处自然科:胡海英 0951-2061351
科技处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