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宁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现“科研经费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2016年度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需在《宁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经费预算表”( 待正式文本批复后扫描经费预算表电子版上传到系统),填报内容需于原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一致。
为不影响教学科研人员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使经费使用更加规范顺畅,请2016年获得立项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宁夏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9月15日以前完成网上提交。
立项清单请通过科技处网上查询!
科学技术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