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宁教高〔2016〕42号),现就2016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宁夏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按照本科高校由自治区高等教育专项经费资助,我校共立项科研项目82项,其中一般项目58项,优秀青年培育项目18项,服务地方项目6项,英语研究专项3项。资助总经费182.5万元(详见附件)。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书的计划内容开展项目研究(不再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按年度要求及时填报“年度进展报告”和“项目终结报告”,论文成果发表必须进行标注,不标注者将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使用。对不能按照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或违规使用资助经费的,自治区教育厅将予以终止和撤销项目。
三、请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9月15日前通过科技处《科研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经费预算表,不按时填写者将不得使用经费。
科技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