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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科技工作者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9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牢记使命责任,创新报国;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科技工作者、尊重科技工作者,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自治区科协定于2017年5月下旬,在庆祝首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举办科技工作者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精忠报国、敢为人先、拼搏奉献

二、内容

参展作品分为书法、绘画、摄影三大类,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彰显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创新争先行动”中的形象和风采。

三、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不限书体,草书、篆书需释文。

(二)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粉、水彩均可。

(三)摄影作品:一律为数码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四)书法和国画作品四尺横竖幅均可,六尺为竖幅(不收横幅),其他绘画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00×80cm;摄影作品尺寸为18寸,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超过3张),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五)书画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推荐学会;摄影作品需附书面说明纸质版及电子版(200字以内),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摄影时间、地点以及作品中表达的意境等,涉及人物的作品请注明人物姓名。

(六)原则上参赛作品自行装裱装框。展览结束后,获奖作品将编印书画摄影作品集。

(七)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由作者负责。

四、评奖事宜

邀请我区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按书法、绘画、摄影三类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设优秀组织奖,获奖作品将在庆祝“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系列活动期间展出。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7年5月8日前将推荐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连同“科技工作者书画摄影展推荐作品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一份,报送至科技处综合科,主楼814,,请以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 系 人:高雪芹

联系电话:2061884

邮 箱:gaoxueqin@nxu.edu.cn

附件:科技工作者书画摄影展推荐作品登记表

宁夏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