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不断加强对重大教育现实问题的科学研究,为教育行政决策、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提供事实依据与理论支撑,全面服务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招标项目。申报者必须根据《2017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内容申报,不允许自由申报,研究期为1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5万元/项。
2.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重点项目。申报者须根据《2017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内容申报,原则上不另设研究对象,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经费额度为2万元/项。
3.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一般项目。申报者可参考《2017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内容申报,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经费额度为1.2万元/项。
4.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青年项目。申报者可参考《2017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内容申报,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经费额度为1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以上职称或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20日后出生);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正在主持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宁夏教育厅或相当级别的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等,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只以研究报告结题者须有厅局级以上行政机关的采信证明。
4.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的,须在申报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1)各单位审査合格的《申请书》一式5份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2)电子版的《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3)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一份。
2.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kjc_shk@nxu.edu.cn。
3.集中报送时间:2017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贺兰山校区主楼807
联系人:史小娟任迎
电话:2061050(内线6050)
4.本通知与《2017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及项目申请书、活页等均可从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与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年度规划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课题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査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者所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科技处
2017 年5月23日
附件:1.2017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2017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3.2017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4.2017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