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与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与科技合作,推进中国—阿拉伯国家科技园建设,根据《宁夏中阿技术转移与合作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2017年度宁夏中阿技术转移与合作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重点支持方向
1.中阿创新基地(园区)建设类项目。重点支持已经与阿方签订合作协议并计划在阿方共建的中阿科技创新基地和示范园区项目。
2.中阿创新平台建设类项目。重点支持已经与阿方签订合作协议并计划在中阿科技园或外扶企业、科研单位共建的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项目。
3.中阿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技术转移与产业化类项目。重点支持已经与阿方签订合作协议计划开展联合攻关、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的项目或针对阿方需求有潜力走出国门向阿方转移的技术储备项目。
4.中阿合作与培训类项目。重点支持中阿科技合作协议中确定的阿拉伯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交流和面向阿拉伯国家的国际技术培训等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宁夏)境内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优先支持中阿科技园入园及外扶企业、科研机构。
2.项目推荐单位为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厅局科技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阿科技园管理部门可以直接推荐。
3.项目申报单位填报中阿技术转移与合作项目申请书,打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自治区政务大厅科技厅窗口,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9月25日。
联系人:李国锋
联系电话:0951-8735175
邮箱:13995405256@163.com
附件:自治区中阿技术转移与合作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