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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创新大会表彰奖励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9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双一流”建设,提高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地方能力,学校决定12月下旬召开宁夏大学科技创新大会,表彰一批在科技创新、创新创业教育、社会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现就做好科技创新大会表彰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名额

(一)特别贡献奖3-5名(科研创新类,服务地方类,创新创业类);

(二)优秀科研工作者20名(理工农科10名;人文社会科学10名);

(三)服务地方先进工作者10名。

(四)科研(服务地方)管理先进单位和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10个(单位5个;个人5名)。

(五)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奖励20个(单位5个;优秀团队5个;先进工作者10名)。

业绩成果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且以宁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评选方式及申报要求

各类奖项采取个人申报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科技奖励评选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审核评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申报者根据本人、单位的科研情况,如实填写评奖申报表(包括电子版),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如同时申报多个奖项,其成果只能单一使用,不能在多个奖项中重复使用同一成果。

三、申报截止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7年12月7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综合信息科(高雪,2061884)和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办公室(马磊,2062625),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受理特别贡献奖(科研创新类)、优秀科研工作者、科研(社会服务)管理先进单位和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奖励;创新创业学院受理特别贡献奖(服务地方类、创新创业类)、服务地方先进工作者、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优秀团队)和先进工作者。

四、具体申报条件及奖励办法见附件

附件:

附件一《宁夏大学科技创新大会奖励办法》

附件二《宁夏大学特别贡献奖申报表》(科研创新类,服务地方类,创新创业类)

附件三《宁夏大学优秀科研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四《宁夏大学科研(服务地方)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五《宁夏大学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六《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七《宁夏大学创新创业优秀团队申报表》

附件八《宁夏大学创新创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九《服务地方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科学技术处 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