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自治区科技厅下达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业农村科技项目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在研的农业农村类科技项目进行项目进展情况的总结。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财政拨款2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须撰写提交工作总结。项目范围包括:在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组织管理的在研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一般项目、科技兴农专项、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育种专项等项目。
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主要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撰写时要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数据真实可靠,实事求是,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内;其中育种专项由课题完成工作总结后提交到首席专家,由首席专家汇总后上报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四、其他项目完成总结后请于2017年12月23日前将各类总结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科技处自然科,整理汇总后统一提交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胡海英 电话:2061351 Email:kjc_zrk@nxu.edu.cn
科技厅农村处联系人:赵双象,王炳亮 电话:5032556
科技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