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奖励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15】252号)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立项奖励由个人立项奖励、单位立项奖励和单位申报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立项奖励将于12月底发放完毕,单位立项奖励和单位申报奖励将于后续发放。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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