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人员奖励暂行办法》,由科技厅组织对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进行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范围:本次奖励范围为2017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校项目详见附件)。
2.奖励额度:面上项目3万/项,地区基金2万/项,青年项目2万/项,应急专项基金1万/项。
3.奖励方式:奖励资金直接用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奖励,由负责人按各成员在研发方面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4.需提供材料:申报者需提交对应的项目准予结题通知书和结题报告(结题报告需为PDF格式,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5.申报者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科技处自然科学管理科(主楼805室),预期不报视为放弃奖励。
6.联系人:
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荀晓赟 5032628
学校科技处:田真 2061351(6351)
附件: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清单
科 技 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