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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3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6〕4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意见》(宁政发〔2011〕157号)等文件精神,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征集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标准

(一)对已经过验收且在2017年绩效评估中为良以上的(含良)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支持(附件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科技创新平台支行绩效评估结果的通报)。国家级给予50万元支持,自治区级给予30万元支持;

(二)对2015年、2016年、2017年批复组建且未验收的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支持。国家级给予50万元支持,自治区级给予30万元支持;

(三)对2018年获批组建的国家、自治区级创新平台予以支持。对新认定的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500万元支持,其它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

二、项目资金用途

(一)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及全社会加大R&D经费投入,原则上以企业为申报单位的,企业自筹资金不低支持资金的50%,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申报单位的,优先支持有自筹资金的。

(二)支持资金的40%用于创新平台的基础条件建设,包括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小试、中试阶段相关实验设备的购置、维修等,通过完善平台研发机构的科技基础条件,提高研发水平和能力,实现开放、合作、共享。

(三)支持资金的60%用于创新平台开展研发活动。包括设立自主研发课题和开放课题,围绕本领域关键瓶颈技术需求,自主设立课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攻关,与共建或伙伴单位联合,设立开放课题,开展先进技术引进吸收集成再创新等。

(四)各创新平台结合建设实际需求,可从60%的研发活动资金中提出不超过3%的经费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和纸制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申报。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info.nxkjt.gov.cn/)进行网上填写并提交正式申请书。1.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创新平台项目申请书,按格式要求在线填写;2.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创新平台批复组建文件、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成果登记证书、专利等作为附件上传提交,所报材料全部不能涉密。

(三)纸质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在线双面打印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带水印的正式申请书,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胶装,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纸质版1份到贺兰山校区德勤楼906室。

(四)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创新平台项目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说明书》。项目申请书先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通过网上推荐上报,再由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进行网上筛选审核后纳入创新平台项目库。

(五)项目资金用途按明细逐条分类列支。用于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攻关的,要明确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等;购置仪器设备的要列出清单等。

四、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常年申报,分批组织专家论证和审定立项。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

业务管理: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何 徽 0951-5032628

技术咨询:信息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王常红 0951-5011204

宁夏大学科技处

联系人:黄 越 0951-2061049

电子邮箱:284921758@qq.com

科技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