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申报2018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6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于自治区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发展战略,2018年度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018年宁夏高校科研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三类。

2.一般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期限2年,以论文和研究报告(需提供应用证明)为主要成果形式。

3.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旨在培养锻炼优秀青年研究人员,研究期限为3年。鼓励产出专利、新技术、装备或产品样机、技术标准等可转化成果或发表高质量论文。

4.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有新技术应用推广服务与重大政策咨询研究两种形式,研究期限3年。

二、申报条件

1.在职在岗的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宁夏高校科研项目且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凡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立项同一题目者不得申报。近三年被做撤项(终止)处理的宁夏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服务地方经济项目须在申报书中明确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及预期成果。

3.研究内容为教学改革、平台研发等非科学研究的不予立项。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根据分配的项目限额(附件1)组织初选,确定推荐项目负责人通知科技处自然科学管理科开通授权权限,申请人登录“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xeduyun.com),进入后点击“高等教育”页面→管理平台→宁夏高等教育项目申报管理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

2.评审立项

2018年宁夏高校科研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至2万元。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资助额度为10万元(教育厅资助5万元,学校配套适当给予配套)。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资助额度3-5万元。项目评审采取网上评审方式,教育厅依据专家网上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

四、结项要求

1.一般项目至少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并提交1份研究报告。

2.优秀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须在SCI、EI国际索引来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至少发表论文2篇或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接收,须有接收函);社会科学类须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接收,须有接收函)。

3.服务地方经济项目:新技术应用推广服务类要求有服务行业的专利、技术转让成果或至少发表核心期刊1篇和研究报告1份。研究报告须有自治区厅局级采信证明。

4.发表论文,须将“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标注为唯一或第一资助项目,否则不予结题。

5.项目负责人须作为论文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项目组成员须作为主要作者(排序前2)否则不予结题。

6.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于2018年4月10前报科技处自然科学管理科(主楼805),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人, 马小燕:5559090

宁夏大学科技处 联系人,谢铁娜:2061351(6351)

科技处

201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