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我区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总结2014年以来我区教育科研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广大一线教师把理论成果转化为教案,应用于教学实践,为立德树人服务,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宁夏第三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4年以来公开出版的教育学著作。著作是指国内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且与专业有关的学术专著或合著,必须有正规书号(ISBN)。著作不含论文集(教育随笔,教育叙事)、作品集、教材(教辅资料)、操作指南等各类出版物。其中,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2.2014年6月以来在核心刊物发表且字数在7000字以上的论文。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素引( 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 CHSSCD)”(“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即《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2)282号)“附则”之第四项第2条)。其中,已公开发表并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系列杂志全文转载的论文,可视为核心期刊发表。
3.凡已在往届宁夏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宁夏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宁夏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宁夏基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本次评选受理的各类参评成果公开发表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之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填写《宁夏第三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1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
2.申报者提交参评成果:著作类提交原件3份;论文类提交复印件5份,并须附知网检索页(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1份。其中论文复印件必含封面、当期完整目录页、封底。
以上申报材料均要求以A4纸打印左线装订。
3.本届评奖活动采取集中申报的办法,一个人或同一个集体参评成果只限一项,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由第一作者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宁夏第三届优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连同成果材料及汇总表报送。
2.各报送单位的科研成果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科研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同意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同时报送申报表及汇总表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四、评奖程序
1.资格审查。宁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参评成果,根据申报范围、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符要求的直接退出评奖程序。
2.专家评审。宁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产生一、二、三等奖的成果报送宁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并设置为期5天的成果争议期。
3.终审公示。成果争议期结束后,经宁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评选结果,并予颁奖。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者必须遵守学术规范,对弄虛作假、剽窃、抄袭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全区通报。
2.集中受理申报时间截止至2018年9月17日,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子受理。
报送材料的电子邮箱:kjc_shk@nxu.edu.cn;
办公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805室。
联系人:史小娟 任迎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科 技 处
201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