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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夏第十三次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宁夏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为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每三年开展一次。为推进统计工作科学发展,提升统计科研服务统计调查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统计人才成长,促进统计科研进一步繁荣发展。宁夏统计学会决定开展宁夏第十三次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统计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统计基础理论研究、统计应用研究和统计信息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内容,分为研究课题、专著、学术论文、信息技术四类。研究课题含国家和自治区及有关部门立项课题;宁夏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招标课题、自立课题;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等已完成的课题;专著须正式出版(不包括内部教材和论文汇编);学术论文须在公开刊物和自治区级内部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印发(包括在《统计与经济》杂志年度评选获优秀文章);信息技术成果须经过具有测评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专家测评和鉴定,出具技术测评报告;其他。对统计和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指导意义,提出建议被地级市以上领导及相关机构采纳的研究成果。

二、评奖项目及标准

本次成果评选分四个类别进行评选。即:课题类、专著类、论文类、信息技术类,并分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和奖金,作品编入《宁夏第十三次统计科研优秀成果集》。

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相关理论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在区内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在相关理论或方法上有新的创见;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部门得到较高评价。

三等奖:在相关理论或方法上有独到见解;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部门受到好评。

三、报送要求

(一)宁夏统计学会各会员单位和会员可将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宁夏统计学会。

(二)课题申报一般不超过7人,论文一般不超过3人。一位作者作为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但可作为参研人申报其他成果。

(三)各类参评项目均应按要求填写《宁夏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材料一式一份,纸介质和电子版申报书均随材料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可在宁夏统计信息网http://10.64.9.28/直接下载。

(四)注释、引文出处和参考文献均采用“脚注”(页末注)。顺序采用注:①、②、③……。

(五)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书

—课题、专著、论文、信息技术的原件

—学术水平证明(刊登论文的公开刊物或自治区级内部刊物)

以上材料须原件1份(获奖证书除外)。

(六)申报截止日期

2018年10月2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七)受理单位和联系地址

科技处

联系人:梁滨

联系电话:2061884

邮箱:150089662@qq.com

宁夏第十三次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宁夏统计学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宁夏统计大厦1013室

邮政编码:750002

联 系 人:喻乐天

联系电话:0951-5677022

E-mail:tongjiyujingji@163.com

附件:宁夏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宁夏大学科技处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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