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推荐。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七)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为重点。
二、推荐名额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详见网址: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要求推荐,各单位限推荐1项。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2019年4月28日前,将《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各1份上报到主楼901室。
联系人:黄越 2061049
邮箱:284921758@qq.com
附件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
附件3: 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4: 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宁夏大学科技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