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在社科规划管理、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区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建立“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库” (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的专家学者。各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进行推荐,不限人数。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或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3.专业技术岗位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领域取得过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相关成果奖励的,条件可适当降低。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能认真履行评审、咨询、评价等工作职责。
三、入库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受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委托,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参与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智库课题的立项评审、结题验收、决策咨询等工作。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专家本人填写《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推荐表》,由推荐单位对填报信息审核汇总后集中上报(通知、推荐表和汇总表可从宁夏社科规划网下载http://skghb.nxnews.cn)。推荐材料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并行报送,其中纸质材料需填写完整、信息真实,报送至科技处;电子材料由推荐单位打包后发送至邮箱kjc_shk@nxu.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史小娟 任迎
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办公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902
附件:1.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