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奖励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15】252号)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国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立项奖励由个人立项奖励、单位立项奖励和单位申报奖励三部分组成,共奖励金额321.68万元。其中个人立项奖励共188.5万元,单位立项奖励107万元,单位申报奖励26.18万元(详见附表)。
根据奖励办法的规定,个人立项奖直接核发给2019年获得国家科学基金立项资助者。请各单位认真核对补充立项人员基本信息(姓名、工号、银行卡号等应准确无误),并于2019年10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kjc_zrk@nxu.edu.cn。
单位立项奖励、申报奖励,各单位根据《宁夏大学国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奖励办法》(宁大校发【2015】252号)的规定予以奖励。
如有疑问,请与科技处相关科室联系!
联系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田真,电话:2061351(内线:635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史小娟,电话:2061050(内线:6050)
科技处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2019年度国家科学基金奖励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