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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达《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做好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9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2020年度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申报限项要求详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请人事项与申请书接收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职称、邮箱及联系方式)提交至科技处自然科开通申报用户权限。

3.申请人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实施非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需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所有项目必须于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与提交。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申请并使用宁域名邮箱),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4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5.结题报告网上截止时间以邮箱通知为准(我校截止时间为2020115日,并提交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三、项目进展报告应退结余资金管理

1.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0110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应退结余资金管理

学校会按照《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结题后两年内仍有经费结余的项目经费将按原渠道收回。

联系人:田真,谢铁娜

联系电话:0951-2061351(6351)

邮箱:kjc_zrk@n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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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