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区创新能力建设水平,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宁发改高技〔2020〕295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发〔2020〕1号)要求,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申报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所在产业领域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附件1)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并符合《管理办法》(附件2)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要求与时间
申报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编写提纲》(附件3),并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方案及附件支撑材料一式2份交到德勤楼901办公室。
联系人:苌虹 联系电话:0951-2061049
宁夏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