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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4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认真做好2020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和学科优势,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

二、项目分类

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综合研究和应用研究。每类研究均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基础研究项目要求在3年内完成;综合研究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项目推荐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

三、选题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围绕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来确定选题,根据《课题指南》所规定范围选题或自拟题目。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综合研究要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形成的调研报告应对决策咨询有参考价值。

四、申报条件

1.凡在我校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

2.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或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3.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1年7月7日后出生),申请时可暂不列出参与者;

5.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6.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7.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五、具体事项

1.我校主要教学、科研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保证一定的项目申报数量,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和《活页》一式6份;(2)电子版的《申请书》《活页》;(3)本单位科研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的申报汇总表一份。

3.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宁夏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skghb.nxnews.cn)。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后,报送我处。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4.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史小娟 任迎

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办公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902

E-mail:kjc_shk@nxu.edu.cn

附件:1、2020年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课题指南

2、宁夏大学2020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