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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6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加快构建创新资源配置优、联合创新能力强、开放服务水平高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有效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按照科技厅通知要求,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开始组织申报,现将科技厅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势特色学科、前沿基础学科及新兴交叉学科建设需求布局建设,开展以基础和应用基础为主的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为相关学科建设、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申报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19〕5号)规定;

2.申报单位是区内较强科研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能力强的大中型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强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和人才团队,有较雄厚的科研成果积累,承担过国家或自治区科研项目;能够持续提供研发资金与条件保障;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等问题。管理机构健全,开放合作、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机制及规章制度完善;

3.优先在本单位(辖区)已培育组建的校级(院级)重点实验室中推荐申报。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数字化新业态大力培育的战略部署,重点在现代煤化工、清洁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电子信息、肉牛、滩羊、奶牛、瓜菜、酿酒葡萄以及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资源高效利用、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社会治理等领域布局建设。

1.申报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19〕3号)规定;

2.申报单位要以区内行业龙头企业和有研发活动的大中型企业为主,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强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有较雄厚的科研成果积累,承担过国家或自治区科研项目;能够持续提供研发资金与条件保障;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等问题。高校及科研院所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在所申报产业或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并且能够为产业或行业发展需求提供成熟配套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3.优先在培育组建2年以上且符合申报方向的技术创新中心中推荐申报。

二、组建原则与申报推荐

(一)组建原则。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网上常年申报,分批评审批建。重点学科和产业(行业)细分领域已批建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再重复组建。

(二)申报。申报单位在宁夏科技厅官网“自治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注册,在线填报申请书,申报名称统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XXX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

(三)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自治区有关单位对本辖区(单位)申报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单位经营状况、科研基础条件、研发团队现状、研究方向与重点学科、主导优势产业发展方向是否相符等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三、业务与网上技术咨询方式

科技发展战略与信息研究所:0951-5017291

规划与基础研究处:0951-5013176

高新技术处:0951-5066500

农村科技处:0951-5020006

社会发展科技处:0951-5020005

网上技术咨询: 0951-5011204

宁夏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