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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宁夏新型智库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宁夏新型智库建设,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开展第四批宁夏新型智库课题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应用导向,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性和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申报项目要紧紧围绕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的重大决策、重大战略、重大部署,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切实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的决策咨询建议。具体项目名称可自拟。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课题可由单位或部门承担,也可由个人自行申报。

2.申请智库课题的单位或部门应确定一位同志作为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

3.申请智库课题的负责人(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熟知宁夏区情且具备在宁开展研究条件的人员;

(2)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3)个人申报必须有课题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

(4)每位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申报资料

智库课题申报须提交纸质《宁夏智库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和《活页》一式6份,A4双面打印。各有关单位科研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宁夏大学第四批宁夏新型智库课题申请汇总表》一份,与2021年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社会科学管理科,并以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版至kjc_shk@nxu.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智库课题。(《宁夏智库课题申请书》《活页》可登陆宁夏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skghb.nxnews.cn下载)

五、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应在2021年1月4日前完成,逾期将不受理。

2.申报课题强调原创性,不能照抄照搬,不能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3.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消立项,并通报批评。

六、经费资助

对准予立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请各课题组根据实际需求申报;立项后资助经费将一次性拨付至责任单位。经费管理使用参照《宁夏新型智库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史小娟任迎

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办公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902

附件:宁夏大学第四批新型智库课题申请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