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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三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青年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宣传部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第三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内容,经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名单如下:

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

冯 蛟 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李新贵 宁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二、青年托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

邓文韬 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副教授

王 龙 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讲师

华 静 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余伟如 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周 易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咸富莲 宁夏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新闻广电出版领域)

于鹏亮 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各人才培养单位要按照《宁夏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宁宣发[2018]147号)和《宁夏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宁宣发[2018]148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建立人才培养档案,科学制定培养计划和考核方案,落实培养任务,结合年度考核对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要不断增强人才培养意识,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加强服务联系,搭建研究平台,提供充分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撑,支持他们在成长期潜心研究,增长才干,早出成果,尽快成为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理念领域的骨干力量。

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培养计划、人才项目经费使用计划报告表、自主设计科研(创作)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21年1月5日前报送科技处901室,电子版发送邮箱306098639@qq.com。同时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和经费预算。

联系人:高雪芹

联系电话:2061884(6884)

附件1:宁夏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计划模板

附件2:宁夏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青年托举人才工程培养计划模板

附件3:人才项目经费使用计划报告表

附件4:人才培养对象自主设计科研(创作)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