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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要求,现就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1.根据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有关要求,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提名和省级科协推选,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2.对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要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荐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学术团体推荐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1.院士候选人应在工程科学技术(含农、医)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推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2.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5.自治区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指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宁夏行政区域内的学者、专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1.各推选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要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要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

2.各推选单位要按照《宁夏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成立推选专家评审委员会等机构,负责推选工作。要充分利用文件、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保证在本学科(专业)、行业领域或本单位的覆盖面。各全区学会、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的推选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须经全区学会、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常务理事会或常委会审议通过;推选结果须向全区学会、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常务理事会或常委会报告。

3.被推选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况的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推选单位负责学术审核,审查被推选人材料的完整性,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材料上需专家签名。

4.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1.加盖推选单位公章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推选人主要情况表(见附件1)纸质件1份;

3.加盖推选单位公章的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件1份;

4.加盖推选单位公章的推选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览表(见附件3)纸质件1份。

5.光盘1张,内容为以上材料电子文件。

(二)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10份(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3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3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2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的需进行脱密处理。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3.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

4.材料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综合科,逾期不再受理。

5.推选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宁夏科协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http://www.nxdzkj.org.cn/)。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

联系人:高雪芹

联系电话:2061884(6884)

电子邮箱:306098639@qq.com

自治区科协

联系人:杨程平何元凯

联系电话:(0951)5085130

1779513795115009514003

电子邮箱:nxkxzzb@163.com

附件:1.被推选人主要情况表

2.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3.推选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览表

4.同行专家评议表

宁夏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科技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