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宁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2、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含《宁夏大学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宁大党发〔2016〕80号)中科研启动基金经费资助项目);
3、具有正高职称者不得申报;
4、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项目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推荐。
二、申报方式与评审
2021年度宁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采用《宁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者通过个人工号登录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资助与立项
2021年度宁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
四、预期成果
(一)学术专著类:完成8万字以上、相似比小于20%的书稿;
(二)论文类:须至少在核心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2篇普刊,在发表论文时,只能标注“宁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与其他项目同时标注的论文不予认定;
(三)研究报告类:研究报告应在2.5万字以上,相似比小于20%,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实际应用部门(除本校外的厅级单位)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2.阶段性成果发表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的论文1篇(项目主持人任第一署名作者)。
五、具体要求
1.宁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起止日期统一为2022年1月—2023年12月。
2. 2021年度宁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需通过《宁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同时提交系统打印的《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请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下载。
3.申请书纸质版由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2月6日前统一报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德勤楼902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小娟 任迎
联系电话:0951-2061050(内线:6050)
宁夏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联系人:梁滨
联系电话:0951-2061884(内线:6884)
科技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