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审核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结题质量,自2022年5月1日起,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向学校提交结题材料需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表》。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材料审核人、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按照《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表》罗列的审核事项逐条严格审核全套结题材料,填写具体的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本表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人文社会科学处各存档一份。
联系人:任迎
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附件: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表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