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认真做好2022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发挥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分类
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综合研究和应用研究,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基础研究项目要求在3年内完成,综合研究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项目推荐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
三、选题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新战略新举措新任务,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来确定选题,根据《课题指南》所规定范围选题或自拟题目。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综合研究要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形成的调研报告应对决策咨询有参考价值。
四、申报条件
1. 凡在我校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
2.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或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3.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 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请人和参与者年龄都不超过39周岁(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申请时可暂不列出参与者;
5.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6. 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含宁夏新型智库课题)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7. 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8. 艺术学、教育学已设置单列学科,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五、具体事项
1. 学校主要教学、科研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 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和《活页》一式6份;(2)电子版的《申请书》《活页》;(3)本单位科研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一份。
3.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代码表》等)请从宁夏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skghb.nxnews.cn)。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后统一报送我处。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4. 申报期限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7月1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史小娟 魏菁枝
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办公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902室
E-mail:kjc_shk@nxu.edu.cn
附件:1、2022年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课题指南
2、2022年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