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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为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分类及完成时间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综合研究、应用研究,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根据立项成果形式,专著要求在23年内完成,论文及研究报告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

三、申报条件

1. 凡在我校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工作者均可申报。

2.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或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3. 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 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学位申请人和参与者年龄不超39周岁(1983715日后出生)申请时可暂不列出参与者

5.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6. 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宁夏新型智库课题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7.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8. 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9.同年度申请2022年度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四、具体要求

1. 申报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和《活页》一式8份;(2)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及《活页》电子版,并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一致;3)本单位科研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版

2. 相关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项目申报评审书及活页》等)请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下载(网址: http://whhlyt.nx.gov.cn/上网后请点击政策文件--艺术科学规划栏目)。所有材料均采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后,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3. 经网上下载填写的《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不得私自改动、自行删除或添加内容,如有改动,不予评审。

4. 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 725 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5. 报送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902室。

联系人及电话:史小娟 魏菁枝  2061050(内线:6050

 

附件:1. 2022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 2022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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