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认真做好2022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加强对教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项目支撑引领作用,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
二、项目分类
1.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综合研究和应用研究,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基础研究项目要求在3年内完成,综合研究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项目推荐以调研报告形式结项,要求在15个月内完成。
2.中小学(幼儿园)申请人申报项目,实行单列单评。
三、选题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新战略新举措新任务,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导向,聚焦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根据《课题指南》所规定范围选题或自拟题目。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综合研究要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形成的调研报告应对决策咨询有参考价值。
四、申报条件
1.凡在我校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教师、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2.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并完成过自治区(省)或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3.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小学(幼儿园)申请者可放宽至一级教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4.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请人和参与者年龄都不超过39周岁(1983年8月12日后出生),申请时可暂不列出参与者。
5.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6.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含宁夏新型智库课题)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7.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五、具体事项
1.各相关单位由科研办公室组织申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
2.为确保申报质量,教育学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我校不超过15项。
3.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2)《项目论证活页》一式6份;(3)科研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4)同步将《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_shk@nxu.edu.cn)其他材料无须报送电子版。
4.申报所需表格和材料,可从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或宁夏教科所机构空间(http://jyt.nx.gov.cn;https://nxjks.nxeduyun.com)下载。《申请书》不得私自改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5.申报材料集中报送日期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00-11:00止,逾期不予受理。
6.报送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902室
联系人:史小娟 2061050(内线:6050)
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