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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2-09-23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切实提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请各单位务必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宣传及项目论证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加快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提升我校科研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等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凝聚校内外专家力量,加强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确定选题和收集资料(2022年9月)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对本单位教师的研究基础、研究方向、研究传统和申报条件等进行认真梳理,积极组织动员申报。组织教师学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近年课题指南和立项名单等材料。各位老师要集中精力开展课题研究的前期资料收集整理,研究方案的预调研等工作。学校组织召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分析我校近年来项目申报趋势、特点及立项情况,就如何选题与论证等事项进行研讨。

第二阶段:撰写申请书,组织初评和论证(2022年10-11月)

申请项目的教师要认真撰写课题论证,为正式申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各单位可通过学术沙龙、学术研讨等方式开展课题申报论证会,压紧压实课题申请书论证这一关键环节,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的选题和课题申报书进行指导和评议,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提升教师科研水平。申报人员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学校组织复核。

第三阶段:学习公告、指南等材料,认真组织申请书的复评工作(2022年12月-2023年1月)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等文件正式发布后,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研读,结合本人研究基础、研究兴趣和选题指南及时调整和优化课题申报。学校将及时召开课题申报说明会,传达有关精神,解读政策精神。

本学年寒假前,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申请书的复评工作。之后,将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1式5份)报送社科处,未经过学院组织的评审论证的申请书学校一律不受理。学校对申报选题进行评议。申报人员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四阶段:再次提炼,形成定稿(2023年1月-3月)

申报人员进一步修改完善课题申请书,学院完成院内审核。学校根据情况对申报选题再次评议,申报人员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于规定时间上交至学院。

最后,各学院将经过两次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统一交至社科处,社科处将组织各学院科研副院长和科研秘书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交叉复核,完成电子文档收集、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确保零差错地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的本单位《近三年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情况总结》《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计划》《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汇总表》于9月29日前统一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kjc_shk@nxu.edu.cn

 

联系人:史小娟

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