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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根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详见: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 (nea.gov.c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申报方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电、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领域。

二、申报程序

(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附件1)(详见《评价办法》所列附件,外网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二)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能源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个。中央企业集团申报项目需附依托工程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支持申报函,不占属地名额。

三、校内申报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反馈申报信息表。参与或牵头申请的请于10月17日前反馈申报信息表至124561950@qq.com(附件2)。

2.申报材料。如牵头申报,需反馈申报材料电子版(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每个项目不超过30M)和5份纸质版。

(二)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科学技术处(德勤楼905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反馈至邮箱124561950@qq.com。 

联系方式:

学校科学技术处  谢铁娜 13629575324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010-81929235 010-81929233 010-81929213

附件:1.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参考)

     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信息表-XX学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