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根据《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1〕146 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宁夏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度立项未结题的宁夏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二)《2020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社会科学基金)》复印件1份;(三)成果复印件1份。
三、验收工作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次集中验收工作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会议结题验收。请各学院于11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验收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者按有关规定给予撤项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史小娟
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附件:
1.2020年度宁夏大学社会科学基金未结题项目一览表
2.《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