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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宁夏) 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宁夏) 指南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定位

指南建议应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目标,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重点在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人口与健康等领域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瓶颈,凝练需要解决的基础科学问题。

二、项目层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地方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三、指南建议要求

(一)科学性。指南建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且具有前沿性和创新性,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省(市)、自治区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

(二)导向性。指南建议应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体现宁夏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的竞争力。鼓励建议人与相关产业专家或区内潜在应用单位共同提出指南建议。

(三)包容性。指南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或“量体裁衣”现象,同时也要避免过于宽泛,缺乏宁夏地区特色。

(四)简洁性。指南建议应凝炼出主要研究要点、预期目标和科学价值,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

(五)安全性。指南建议应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六)学科代码。指南建议应正确填写最新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一般不超过2个;如有2个学科代码,不得跨学部。

四、报送要求

(一)申报指南建议数量不限,模板见附件。

(二)各单位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电子版指南建议汇总后统一发送至124561950@qq.com,无需提交纸质版。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联系人:谢铁娜   李瑞瑞

联系电话:20613516351)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宁夏)项目指南建议模板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2月21日